囤房稅2.0方案是什麼? 5大關鍵問答一次看

(資料來源:行政院、聯合報、中央社,彙整報導:AAM財富方舟資產管理)

行政院會6日通過財政部「房屋稅差別稅率2.0方案」,把原先囤房稅以縣市各別歸戶,改為全國歸戶。另外,同時針對持有多戶且未做有效使用的房屋持有人,調高其法定稅率上、下限,整體提高為2%至4.8%,並要求地方政府都須訂定差別稅率。

囤房2.0是什麼?為什麼要課徵囤房稅?

依據現行房屋稅條例,住宅用房屋分為「自住」、「非自住」。

中央版和地方版囤房稅目標都是瞄準多屋族,希望鼓勵房屋有效利用。自住房屋3戶以內可享優惠稅率1.2%,第4戶起將視為非自住,稅率介於1.5%到3.6%,由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採取差別稅率,俗稱「囤房稅」。

財政部從兩方向祭出囤房稅修法:首先是從「現行縣市歸戶」改為「全國歸戶」,其次是「調高非自住房屋稅率(囤房稅率)」,由現行的1.5%3.6%提高為2%4.8%。過去地方政府可視情況訂定,未來將要求皆必須訂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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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房屋稅差別稅率2.0方案。圖/財政部提供)

 課徵囤房稅2.0預計何時會實施?會影響全台多少戶?

財政部將在9月底前將修法草案送行政院審查核轉立法院審議,盼立法院年底前順利完成修法,相關新制預定2024年7月實施、2025年正式開徵。

修法後全國歸戶將適用高稅率的有3大族群:包括出租未申報或申報未達租金標準、非自住用、空置未使用者,總計約有36萬戶房屋稅負增加,推估增加稅收為26億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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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房屋稅差別稅率2.0方案。圖/財政部提供)

 

「房地合一稅」跟「囤房稅2.0」兩者差在哪?會疊加嗎?

房地合一稅是交易稅,在買賣移轉時課稅,原持有房地在5年內出售,獲利將被課徵45%至35%的稅,藉此抑制短期投機操作。

囤房稅是持有稅,欲藉由增加稅負,讓投資客把更多空屋釋出。

兩者沒有衝突,可以並行。但有學者認為,房地合一稅如果若沒搭配實施囤房稅,短期投資客將會延長囤房時間,等待5年後再出售,以規避房地合一稅的課徵,唯有兩稅同時實施,才能達到雙重效果。

囤房稅2.0如何計算?

現行法規下,民眾持有的房產符合自住定義者,只要是三戶以內即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.2%;如果不符合自住定義的房產,即使持有一間也是要課囤房稅。囤房稅2.0版本,符合自住定義的三戶以內仍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.2%,但是第4戶起就會被視為是「非自用住宅」,被課囤房稅。

舉例來說,依現行規定,例如某甲在台北持有自用住宅3間,在高雄擁有非自用住宅2戶,台北的3間就是用自用住宅稅率,高雄的2間是用非自用住宅稅率,未來視高雄調高稅率之後跟著加重稅負。

另一例子,某乙分別在台北持有3戶非自用住家用房屋、高雄持有3戶非自用住家用房屋,改採全國歸戶後,這6戶房屋統統會被課囤房稅2.0,稅率由現行的1.5%到3.6%提高為2%到4.8%。

但一定金額以下的全國單一自住房屋,稅率由現行1.2%調降為1%;出租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及繼承取得共有房屋者,稅率為1.5%至2.4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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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房屋稅差別稅率2.0方案。圖/財政部提供)

課徵囤房稅2.0對民眾有何影響?

課徵囤房稅2.0,是對持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囤房族。

持有5年內新屋的影響遠大於舊屋,因新屋的房屋評定現值高,再乘上「囤房稅2.0」的累進稅率2%至4.8%,稅負將大幅增加,因此,對於持有5年內非自用新屋的所有權人影響最大。

對於有餘屋量大的建商也將受到衝擊,將負擔更高的囤房稅,建商有可能將持有成本轉嫁至房價上,但在目前買氣低迷氛圍下,高房價勢必更難銷售,建商為避免被課徵更高的囤房稅,後續是否會出現降價加速餘屋銷售,值得觀察。

此外,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,房屋若有出租情況,所適用的稅率是1.5%2.4%,比現行稅率更低,承租人若符合租屋補貼者,出租人的房屋稅就比照自用維持1.2%,鼓勵房東釋出空屋,讓需要承租的人可以使用。不過,房仲業者認為抑制房價效果有限,且國內大部分的房東出租房屋並未報稅,囤房稅稅率拉高會增加房東的持有成本,還是有機會將成本轉嫁到房租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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